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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上海世博會台灣館企業形象廣告參與辦法

一、 申請期間及說明
‧由即日起至99年3月31日。
‧由贊助企業與本會共同簽訂「企業參與合約書」或其他書面文件,以確定金額、付款方式及其他相關事宜。
本會將開立統一發票, 品名為「台灣館展覽分攤」或「台灣館廣告分攤」。
‧主辦單位保留所有權益修改權。 |
二、玉山級/阿里山級/合歡山級/陽明山級企業參與
歡迎企業以現金參與台灣館之建設與營運,外貿協會將提供以下回饋給企業,期盼貴企業形象得以與台灣館一起彰顯。此外亦可配合參與企業行銷計劃另行規劃配合辦法,詳情請洽主辦單位。

*其它回饋:贊助企業可在該項公司產品上印製台灣館LOGO (設計稿需獲同意)。 |
三、主辦單位連絡方式
歡迎來電洽詢或可安排洽訪、簡報。
承 辦:外貿協會上海世博台灣館專案辦公室
台北 陸慧悌小姐 / 陶燕萍小姐 / 邱湙媞小姐 / 周一心小姐 / 上海 賴育民先生
電 話:台北 02-2725-5200 分機 2367 / 2360/2362/2351 / 上海 86-21-6387-7250
電子郵件:expo2010@taitra.org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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